发布时间:2024-01-11 来源: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365体育官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365体育官网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365体育官网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所辖县市区)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及符合条件的其他方式就业人员。
第三条 本人自愿缴存,遵守本办法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所辖县市区)具有我市户籍,正常缴交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当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所辖县市区)正常缴交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含)。
第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本人当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6%。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不得超过3156元/月,最低月缴存额不得低于632元/月。月缴存额每年可按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一次。
第五条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派驻各县市区经办网点负责办理所辖区域内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各经办网点应当为申请自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其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管理,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交所在地的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手续。
第六条 试行期内,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暂行委托一家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办理。
第七条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在我市的养老保险缴交记录;
(三)个体工商户提供本市《营业执照》;
(四)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材料;
(五)《衡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可从中心官网下载打印)。
灵活就业人员在开户登记时应当与中心签订《衡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并在中心委托银行开立个人银行Ⅰ类账户,与受托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由受托银行每月代扣代缴。
第八条 灵活就业人员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无吸毒史或因吸毒、赌博等行政处罚记录、无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记录,同意授权中心查询个人相关信息,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在衡阳市城镇范围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自购房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二年(含)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