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4年1月26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优质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局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明确专人监管,切实保障我局政务信息工作健康、安全、有效运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规范网站建设。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信息。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完善规章制度。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